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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我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通过了云南省卫健委专家组现场审核验收,正式投入使用啦!

经云南省卫健委对申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机构进行复核,我院被确认为云南省第三十批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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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文件截图

我院作为澜沧县唯一一家新冠肺炎防控及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将核酸实验室建设项目作为医院重点工作。2021年1月完成了规范化核酸实验室建设工作,2月4日通过了云南省卫健委专家组现场审核验收,2月11日,正式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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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县唯一一家核酸检测机构,我院核酸检测实验室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在实验室布局流程、设施、生物安全防护、设备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达到了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要求,能充分满足所开展的基因扩增的要求。核酸检测实验室建成并正常投入使用,开创了澜沧县综合医院PCR实验室的先河,填补了分子生物学实验的空白,缩短了核酸检测结果所需的时间,大大提高了全县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的能力,使新冠肺炎防控能力水平得到质的提升,为全县人民的健康安全提供了更强有力的保障,为全县疫情防控“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具体事项说明—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

检测对象:

1.发热门诊所有就诊患者。

2.所有住院患者以及陪护人员。

3.应检尽检、愿检尽检人员。

检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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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采集时间及取报告时间:

标本采集时间及取报告时间:周一至周日

上午:08:00-11:30采样,当日下午17:30出具报告,

下午:14:30-16:00采样,当日22:00出具报告,16:00后采样的次日11:30出具报告。

报告领取地点:发热门诊及医技楼三楼检验科,回执凭证自助打印机打印结果。

检验科咨询电话:0879—7235865

收费标准:

根据云医保〔2021〕13号文件要求,收费标准为68元/次。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注意事项:

1. 做核酸检测时,请尽量错峰检测,不要聚集。做好个人防护准备,科学佩戴口罩,有序排队,避免交谈,并保持1米以上有效距离,咳嗽打喷嚏时要遮掩口鼻,不要随地吐痰。

2. 避免在进食后2小时内采样咽拭子,以免引起呕吐。

3. 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

4. 在采集口咽拭子时检测者头后仰,张口发出【啊~~~】音,充分暴露咽喉。

5. 采样过程中会出现刺激性干咳、恶心、呕吐等症状,检测者尽量放松、深呼吸。

6. 任何时候不要用手或其它物品触及拭子采样冠(棉签前端),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7. 采样时才能取下口罩,采样完毕请立即戴好,或准备一个备用口罩。

8.检测者提前准备好个人身份证等需提供的证件,节约时间,提高检测效率。


图/文:院检验科

编辑:院宣传组

编审:院宣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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